孙志浩毕业于美国纽约大学。[1]
工作经历孙志浩在纽约大学毕业后,回到上海协助父亲孙文骐处理上海的生意业务。[1]
孙志浩(男)生活照
感情生活
2005年,孙志浩和贾静雯在上海结婚,并于6月19日获得女儿—孙翎茜。2009年3月11日,台湾媒体报道,贾静雯和孙志浩结婚以来,一再有婚变传言冒出;同年12月19日,孙志浩和贾静雯在美国拉斯维加斯正式离婚。最后孙志浩陷入和贾静雯的官司风波。2012年8月在郭富城小巨蛋演唱会上,孙志浩和林若亚两人没做乔装一起出席,说说笑笑、相互依偎,不停放电,似乎宣告两人正式在一起。随后2016年9月3日,孙志浩和林若亚被爆出在关岛秘婚。
孙志浩(左一)一家三口
离婚风波艺人贾静雯离婚官司从美国打到台湾,她日前远赴美国与豪门丈夫孙志浩打官司,顺利争得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回台后再打离婚诉讼,引来孙志浩反击,向台北地院诉请离婚及争夺女儿监护权,还另提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诉讼,要求贾静雯给他2600万元台币,贾静雯对孙志浩的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诉讼表示“很傻眼”。
台北地院开庭审理贾静雯与孙志浩的离婚官司,2人均没有现身,仅由律师代表出庭,贾静雯的律师黄珊珊指出:双方都要离婚,只是在争女儿监护权,不可思议的是,孙志浩竟主张贾静雯有1亿元以上财产,要求分配其中2600万元,但孙没缴裁判费,还没进行实质审理,未来若要审理,他(指孙志浩)就必须举证。孙志浩律师张乃良则表示:“当初2人结婚,孙家曾给贾家500万元,之后又每月给贾静雯娘家10万元,上海还有双方共有的房子,既然要离婚,就要划清所有责任。”法官昨未实质审理,反劝孙再考虑清楚,若执意要贾支付2600万元,就必须先缴高额裁判费。
贾静雯随后发表声明,声明中指出,孙志浩从未给付她及孩子生活费用。2006年发生家暴后,两人在8月签离婚协议书,就已经相互抛弃对方财产。但孙志浩澄清指出,绝无家暴,是贾静雯在上海强行带走女儿,她才被迫签下离婚协议书。而对于贾静雯称自己爱女儿胜过房子,孙志浩也坚持自己对女儿的爱,表明不放弃争取监护权。随后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2010年7月12日上午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短短两个多小时,两人签字同意离婚,孙志浩放弃赡养费,在上海购置的房产则归孙家所有;由于孙志浩父母到场执意要进入法庭旁听,因为违反规定被请出庭外。
争女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于2010年8月31日上午裁定,将梧桐妹监护权判由贾静雯、孙志浩双方共同监护。对此贾静雯在当日下午透过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将提抗告以维护小孩权益。而另外一方面,孙志浩为主要监护人,孙家对裁定结果表示满意。另外,根据法院书记官告知,由孙志浩担任主要监护人,可将梧桐妹带往美国就读幼儿园,偶数年的暑假须将梧桐妹带回台由贾静雯照顾,奇数年贾静雯则可赴美探视梧桐妹,农历年另有7天与女儿相处的时间。
2011年1月28日,据台湾相关报道,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离婚官司打了一整年,总算在法官面前签下和解书。内容写着女儿梧桐妹15岁以前都可以留在台湾,也就是会在台湾读书到初中毕业,而孙志浩也保有对梧桐妹的探视权。
贾、孙二人自2010年5月起就开始为监护权问题争锋相对,法官一度将孩子判给男方,让贾静雯不满抗告;直至2012年,双方终于释出善意和解,孙志浩让步,同意女儿读书时可由贾静雯陪伴,放寒、暑假再带往美国。另外,台媒还报道,贾静雯可在大年初二时和女儿相聚。
孙志浩于林若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