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纨判词

时间:2023-08-09 19:53:55编辑:奇闻君

李纨,字宫裁,金陵十二钗之一。不知道没关系,小编告诉你。

《红楼梦》之金陵十二钗正册女子中,以宝钗、黛玉为首,秦可卿为末,众女子要么才貌双全,要么实力超群,有管家理事之能,可唯独有一位金钗,曹公貌似对其持批判态度,那就是排名第11位的李纨。

《红楼梦》第5回“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中,李纨的判词乃是: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

这付判词对应了李纨的一生:早年嫁给荣国府贾珠,生下儿子贾兰后,丈夫早逝,自己一个二十岁的青春女子,过得如同槁木死灰一般,只敢穿朴素的青色褂子;在贾府内亦不敢得罪人,凡事秉承恩多罚少的行事作风,被下人称为“大菩萨”,可终究“慈难掌兵”,这样一味讨好下人,是管不好这个家的,所以王熙凤评价她“是个佛爷,不中用”。

尤其是李纨的红楼梦曲《晚韶华》中有“人生莫受老来贫,也须要阴骘积儿孙”的预判,换言之,在《红楼梦》后四十回贾家被吵架,大厦倾倒之后,李纨、贾兰母子两人事业发迹,可李纨却做了一些不好的事情,或对贾家人见死不救,或独善其身,与贾家保持距离,以致于曹公劝她不要过犹不及,而要学会积阴骘,这已经属于批判了。

其实早在《红楼梦》前80回,李纨的贪财好利已经展现得淋漓尽致,站在她的角度也能理解:丈夫早早去世,自己孤儿寡母,只有实实在在的银子能给她安全感,可她有一些做法实在过分了些。

就以大观园诗社来说,第37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这是黛玉、宝钗、探春、李纨等人共同创建的诗社,李纨毛遂自荐当了社长:

一语未了,李纨也来了,进门笑道:“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就是这样好。但序齿我大,你们都要依我的主意,管情说了大家合意。”——第37回

由于李纨是大嫂子,又主动提出掌坛的建议,众姊妹便接受了这个提议,可由于当时过于匆忙,众人没有考虑过诗社的资金问题,于是就引发了后来的一系列事件。

诗社第一场在探春的秋爽斋举办,因为是首次举办,众人临时齐聚,所以也没启动什么资金,就是众姊妹聚在一处,以“白海棠”为题目,黛玉、宝钗、探春、宝玉分别了一首《咏白海棠》,大家就这么散了;

紧接着诗社第二场就发生在38回,史湘云名义上做东,薛宝钗出钱,从自家拿了几大篓螃蟹,又搬来几坛好酒,在大观园中举办了一个“螃蟹宴”,期间众人以菊花为题,吟诗作赋,好不热闹。

可紧接着,等到社长李纨的稻香村举办诗社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问题:钱从哪儿来?

虽然《红楼梦》中并没有明确写,但读者应学会自己思考,从后文李纨带着众人去问王熙凤要钱来看,毫无疑问:李纨自己不愿意出钱,所以才有这番“要钱”的操作。

探春笑道:“我们起了个诗社,头一社就不齐全。众人脸软,所以就乱了。我想必得你去作个监社御史,铁面无私才好......”凤姐笑道:“我又不会作什么湿的、干的,要我吃东西去不成?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你们弄什么社,必是要轮流作东道的。你们的月钱不够花了,想出这个法子来,拉了我去,好和我要钱,可是这个主意?”——第45回

诸君注意细节,虽然众姊妹一起去找王熙凤,可最后张口跟王熙凤交流“要钱”的却是探春,而非李纨,这个细节着实意味深长——年龄最长,被大家叫大嫂子,而且还是诗社社长的李纨就在现场,可她却躲在一旁,让探春来张口问王熙凤要钱,这个操作着实有点心机了。

精明的王熙凤看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她撇开探春,直接跟一旁的李纨交谈,并细数李纨一年的月钱、租子钱、年终分例加起来有差不多四五百两银子。身为大嫂子,为何不拿点儿出来办诗社,巴巴地闹着姊妹们来和自己要。

李纨却精明地转移话题,嬉笑调侃前番“凤姐打平儿”的风波,最终凤姐无奈,答应拿出五十两银子来资助诗社。

可重点恰恰就在这五十两银子上,按照《红楼梦》中的消费水准,五十两银子相当于普通人家两年的家庭花销,证据就是第39回螃蟹宴,刘姥姥扳着手指头算钱的那番话:

刘姥姥道:“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了。”——第39回

可这五十两银子在李纨手中,竟花得十分迅速,第45回问王熙凤拿到的银子,仅仅过了四回,到了第49回,李纨再次问姊妹们要钱:

李纨道:“我这里虽好,又不如芦雪广。我已经打发人笼地炕去了,咱们大家拥炉作诗......你们每人一两银子就够了,送到我这里来。”指着香菱、宝琴、李玟、李琦、岫烟,“五个不算外,咱们里头二丫头病了,不算;四丫头告了假,也不算。你们四份子送了来,我再总拿出五六两银子来,也尽够了。”——第49回

这里有必要提一下贾府小姐们的月钱收入情况,正常每位小姐每月二两银子,而就算这样,还要被李纨薅羊毛薅走一两,更让人反感的是,李纨还自称“我再总拿出五六两银子”,貌似自己还吃亏倒贴了。

陈大康先生的著作《荣国府的经济账》中,也曾提到了李纨身上的经济问题——她似乎有些贪婪了。

有的读者很天真,觉得李纨和众小姐办诗社,一定要花不少钱,说不定李纨的话是真的呢,这便是读书不细的结果,笔者来举一个对比的例子。

且看第63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正值贾宝玉生日,怡红院的丫环袭人、晴雯、麝月等几个丫环主动攒钱给贾宝玉过生日,一共攒了三两二钱银子,可这生日过得照样热热闹闹:

袭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纹四个人,每人五钱银子,共是二两;芳官、碧痕、小燕、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她们有假的不算,共是三两二钱银子,早已交给了柳嫂子,预备四十碟果子。我和平儿说了,已经抬了一坛好绍兴酒,藏在那边了,我们八个人单替你过生日。”——第63回

仅仅三两二钱银子,就能备下四十碟果子,加一坛上好的绍兴酒。更为关键的是,后来又请来了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李纨、薛宝琴、香菱、探春这些人,人够多了吧,这果子照样够吃,酒照样够喝。

甚至其后黛玉、宝钗等人散后,果子、酒还剩了不少,于是袭人又叫来了婆子们一起吃,一起玩,席间亦有不少婆子偷偷顺手牵羊,袖了不少吃食。

几个小丫环随便凑了三两二钱银子,就能办得风生水起,可到了李纨手中,举办一场诗社的花费至少要十两银子起步,是李纨太过“财大气粗”,还是她别有用心呢?诸君自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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