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奇》很难定义它属于什么类型,它是公路片、科幻片和废土电影的杂糅。
但在这个看似复杂的形式之下,它只是讲述了一个很简单的故事——
世界末日,一位老人带着一条狗,和他发明的机器人,踏上了一条寻求生存的道路。
与其说这部由我们熟悉的“阿甘”汤姆汉克斯出演的电影,是一部科幻电影,不如说它是一个童话故事。
一个年老的发明家芬奇,带着新造出的AI机器人“杰夫”和爱犬“goodyear”,向着明信片上美丽的金门大桥进发。
工业化电影时代,科幻大片在各种特技下,早已变成流水线作品。
《芬奇》有着看似俗套的冒险故事模式,却能够再次抓住观众的心,在豆瓣上的评分高达8.4,稳居不下。
为什么它能获得如此口碑?
因为一个好故事不需要多复杂,而要看如何来讲。
1、没有救世主的末日
故事离我们的年代不算远,大概在2028年,臭氧层开始消失,紫外线的杀伤力倍增,无情的阳光会直接烧伤人类和动物的皮肤。
沙尘暴和龙卷风肆虐人类曾经的家园,满目黄沙所带来的绝望,逃生之路紧张又充满着未知,俨然是末日废土电影的标配。
但是,《芬奇》并没有拯救世界的戏码。
只有一个科技老宅男,担心自己死后无人照顾自己的狗狗,发明了人类第一台智能机器人杰夫。
《芬奇》令我想到的并不是其他科幻片,而是《飞屋环游记》:一个普通的老人,带着最美好的憧憬,和一个小孩,一条狗,前往坐落于南美洲的大瀑布。
回到《芬奇》,电影一开场,男主角芬奇穿着防护服,带着小机器人杜威,进了一家废弃的超市“购物”,除了里面有几具尸体,幸运的让芬奇在架子上发现了一些狗粮。
这样的开头,很容易让观众进入阿甘式的美国老好人角色的既定印象中。
但这次的男主角,可能只有“老”,还算不上“好”。
他绝对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身患绝症的工程师,在世界末日依然带着工牌打卡上班,试图自欺欺人维持原有生活。
为了躲避恶劣气候,他一路开车去旧金山,为减少风险,芬奇只好在白天寻找食物补给,晚上在房车上休息。
他不相信陌生人类,也不相信团队,只有狗是他唯一的朋友。
没有牺牲小我成全大我的好人故事,只是一个孤独的人类幸存者。
主角的行径,属于纯正的个人主义美式价值观,这和有着集体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科幻《流浪地球》相比,有着迥异的文化差异。
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当下的美国无法孕育属于《流浪地球》般的科幻故事。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已经拥有了机器人杜威后,他会再造一个人工智能机器人,只为让它在自己死后,像人一样,继续照顾狗。
很多时候,芬奇是暴躁、偏执又自大的。
面对高温、强紫外线、龙卷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以及来自暗处的人类攻击,芬奇极端自信,他认定自己高人一等,他的方式是唯一正确的方式,以一个造物主的姿态,居高临下审视机器人。
当人工智能机器人杰夫看到芬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开车时,它按耐不住开车的冲动,没有经过芬奇同意发动了汽车。这种无视命令的行为遭到了芬奇的无情责骂,他朝着杰夫大吼大叫,但后面他只是失望的无言,除了杰夫,芬奇也无人能依靠,他只能对着杰夫说:
“我知道你昨天才出生,但你也要学着长大了。”
当然,像小孩一样不懂事的杰夫,之后闯了更大的祸。
它带着机器人杜威毫无防备地闯入其他人类地盘,害得任劳任怨的机器人杜威被捕兽夹夹得粉碎,随后还让病重的芬奇一路被人类追杀,导致房车太阳能板毁坏......
还好,病入膏肓的芬奇收起了他的粗暴,他明白杰夫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他需要不断成长,需要自己的教导,只有耐心的抚养,才能建造一个团队和一个家庭。
2、名字的隐喻
《芬奇》这部电影中所有的名字,都有解读的空间。
芬奇这个名字不用多说,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机器人,就是我们所熟知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家、发明家达·芬奇所设计的。
影片中的芬奇,是一个曾供职于某科技集团的发明家。
他并没有救世主的圣母心,并没有想利用自己的发明才华拯救世界,他只是想带着自己的爱犬“goodyear”生存下去。
而科幻元素在这部电影中的显性体现,是在芬奇发明的两个机器人,杜威和杰夫身上。
杜威,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中,是哲学界大名鼎鼎的人物,是“实用主义”的集大成者,是胡适和冯友兰的老师。
在实用主义的哲学理论之下,衍生了人本主义和工具主义。
机器人杜威无疑是实用主义的象征。
杜威的身上有一个小货筐,它是芬奇搜索食物的有力助手,可以用长长的手臂去夹取罐头食品放在自己的小筐里。杜威想要为芬奇拿到一袋粉色包装的甜甜圈,掉进了其他人类所设下的陷阱而牺牲。
它既是芬奇的生存工具,也是芬奇重要的伙伴。
而现实中的杜威,在教育理论上最重要的建树,是“儿童中心论”。
他认为教育应从儿童本身出发,教师要以儿童为中心,童心是不可被磨灭的。教师不仅应该给儿童提供生长的适当机会和条件,而且应该观察儿童的生长并给以真正的引导。
杜威理论中儿童和教师的关系,正如机器人和芬奇之间的关系。
芬奇就教会了杰夫开车,还教会了杰夫如何为狗狗和人类寻找食物。
而杰夫的名字,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一个人名而已。
而它所代表的,却也是机器人最重要的东西——自我意识。
杰夫像人一样,给自己取名为“杰夫”。在此之前,它已经有了自我意识觉醒的标志——
它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这个过程就是“镜像阶段”。
“镜像阶段”是发生在婴儿的前语言时期的一个神秘瞬间,在拉康所提出的镜像理论中有所解释。
婴儿在刚开始照镜子的时候,以为镜子里的是他人,后来,才意识到镜子里的就是自己,在这个阶段中,婴儿的自我意识首次觉醒。
这时候,这个婴儿就开启了“自我审视”的功能。
机器人杰夫偶然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自我意识开始觉醒。更贴切地说,它已经具有了人性。
“人造人”具有的人性,在世界上第一部科幻小说,1818年玛丽雪莱所创作的《弗兰肯斯坦》中已经有所体现。
科学家弗兰肯斯坦痴迷于生物生命的奥秘,想要创造生命,得到科学界的权力和地位,他利用死尸的肢体缝合制造出了科学怪人。
但最后弗兰肯斯坦却因为害怕,从自己亲手复活的科学怪人身边落荒而逃,导致科学怪人流落森林。
人性的觉醒使得科学怪人学会了人类之间的爱与关怀,帮助受苦的村民却仍不被村民接纳,伤心欲绝的科学怪人报复人类之后自焚而死。
这部小说所诞生的语境,是人类笼罩在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恐惧之下,人们害怕科技的发展速度脱离于人类掌控的范围。
玛丽·雪莱也在警告科技的狂热追求者们,不尊重生命和自然规律的下场就是弗兰肯斯坦的悲剧。
而科幻题材的哥特式风格,一直延续到了1990年的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机器人爱德华和人类女孩相爱,却又在自私的人类的逼迫下被毁灭,结局与科学怪人在村民围攻下自焚而死的《弗兰肯斯坦》如出一辙。
“人造人”都拥有着被毁灭的悲剧结局,但创作者们在故事内核上,一直在进行着改变。
从《弗兰肯斯坦》中创作者对科学的恐惧,到《芬奇》中机器人所具有的人性之爱足以在末日环境中帮助主人照顾所爱的小狗。
3、变“软”的科幻
科幻故事内核变化的背后,是时代语境的变化。
人类早已从工业革命走进了信息化时代,在1950年,阿西莫夫的科幻小说《我,机器人》中提出了“机器人学的三大法则”——
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
三大法则影响了后世很多科幻小说和电影的创作,也有可能成为现实世界机器人工业化的准则。
在《芬奇》中,机器人杰夫也遵守着这三大法则。不仅如此,芬奇还给他制定了第四条法则——芬奇不在的时候,机器人必须照顾小狗。
而这第四条法则,就是整部电影所表达的主旨——爱和希望。
说来俗套,可观众偏偏就吃这一套。
小狗的名字叫“goodyear”——好年头。
芬奇带着他的小狗和机器人,在荒芜的世界中艰难地生存,他们本身既是绝望,又是希望。
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为了在自己死后,小狗仍然能够得到照顾,制作了杰夫这样一个拥有强大功能的机器人。
芬奇在小狗身上,寄托了所有对生活的希望。而小狗的来历,是芬奇一生的愧疚。
末日时期,杀死人类的并不只有紫外线,还有人类自己。芬奇漠视了一对母女被其他搜索生存物资的人残忍杀害,他在女孩的背包中找到了嗷嗷待哺的小狗。
芬奇养活了小狗,小狗给予了芬奇陪伴。
芬奇长期受到电离辐射的影响,早已病入膏肓,他是一个凡人,电影没有让他逃过生老病死,但电影仍然在死亡和末日的阴影之下,让芬奇实现了一次希望的实现,这便是创作者真正摇曳人心的手段。
后疫情时代下我们的世界显得脆弱易碎,很多人的信念仿佛一根残烛,只要一缕风就可以将它吹熄。
比起哥特式的毁灭,我们更愿意被爱和希望所打动,这是在当前语境下大部分人需要的情绪支持。
在即将到达旧金山的时候,芬奇虽然已经奄奄一息,但此地仍在臭氧层的庇佑之下,他终于在人生的最后阶段,穿上了自己唯一的正装,沐浴在阔别多年的阳光之下。
在芬奇去世后,杰夫承担起了照顾狗狗的责任,懂事的狗狗也承认了杰夫成为自己的新主人,杰夫成为了芬奇生命的延续。
这部暖心之作,极合时宜地出现在万物颓靡的初冬时节,触碰人们心中的柔软之处。
不妨在冬日的夜晚,就一杯热茶,慢慢感受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