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监狱

时间:2023-05-03 01:49:49编辑:奇闻君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依法承担全省监狱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垂直管理全省监狱、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监狱中心医院及其人民警察队伍、职工队伍和国有资产,组织和指导各监狱依法履行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职责,本着“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管理、教育、劳动等手段,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实施监管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领导省景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景弘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调配景弘公司管理监狱企业岗位的监狱人民警察,对景弘公司的财务进行具体监督和指导,定期考核企业的经营绩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5]

(一)贯彻执行监狱(包括未成年犯管教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监督管理监狱的刑罚执行、狱政工作。

(三)监督管理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四)指导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改造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指导、监督监狱对罪犯生活卫生的管理,监督管理监狱的装备技术工作和信息化建设。

(六)拟订监狱的设置、布局规划和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七)负责本系统财务管理,具体监督管理监狱及监狱企业国有资产并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八)负责组织本系统内部审计。

(九)负责本系统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警务督察和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

(十一)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5]

指挥情报中心(警务督察支队)

拟订全省监狱指挥情报和警务督察工作制度;负责督办上级指示、命令和其他任务要求,承办有关信息上传下达工作;负责24小时实时收集、研判全省监狱狱情、犯情、警情、险情等信息,指挥调度警力、装备、物资等资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各监狱重要物防技防设施和重要部位、重点人员、重要环节进行全天候视频巡查和远程监控;负责协调、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承担本级警务督察的日常工作,并指导下级警务督察工作。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接待、信访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调研和督办;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拟订监狱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局机关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参与有关监狱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承担监狱政策法规的研究、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推进监狱法制建设和体制改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国家赔偿案件;组织指导本系统理论研究。

刑罚执行处

拟订刑罚执行工作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罪犯的收押、释放、提审和减刑、假释工作,负责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罪犯减刑案件的审核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狱处理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

狱政生活卫生管理处(狱内侦查处)

拟订狱政管理、罪犯生活卫生管理和狱内侦查工作制度;组织罪犯调配、调遣,指导罪犯分押分管、考核奖惩、通信会见管理,负责重要罪犯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与武警、公安等部门联防警戒和监督检查监狱的安全警戒工作;指导狱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罪犯生活卫生标准和经费落实,指导检查罪犯饮食、被服、卫生管理与物资供应管理工作;指导监狱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组织指导罪犯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罪犯在监狱内犯罪预防、案件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

教育改造处

研究、起草有关教育改造工作制度和考核评估体系,组织编发罪犯教育教材工作;指导、检查监狱对罪犯开展思想、文化、职业技术和入监、出监教育以及心理矫治等工作;组织、指导对罪犯的分类教育、个别教育、电化教育、网络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展监区文化建设和社会帮教工作;组织开展罪犯年终评审和改造质量评估工作;指导对顽固犯、危险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劳动改造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拟订罪犯劳动改造和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负责协调罪犯劳动改造管理工作,指导监狱企业为改造罪犯提供劳动场所、劳动岗位和技能培训;监督监狱企业落实罪犯的劳动考核、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政策;监督管理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安全生产。

规划建设与信息装备处

拟订并具体组织实施全省监狱布局、建设规划和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拟订和检查落实基本建设、信息化和技术装备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狱装备和技术的标准化建设及标准化实施工作,负责全省监狱系统警察通用装备和技术装备管理;承担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局机关信息网络系统、监控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基建项目审核、审批和跟踪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的统筹开发使用工作。

财务处

按规定组织编制并实施本系统行政经费预算和决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监狱和监狱企业的财务管理;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使用和保值增值工作。

监督审计处

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纪委日常工作,指导、督促本系统科级及以下民警、职工违纪案件调查工作,按规定权限调查部分违纪案件,受理本系统检举、控告和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财务收支和绩效审计工作,监督检查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政治部

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民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警务管理、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具体工作;负责全系统的劳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监狱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在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和在榕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离退休干部工作。[6]

福建省闽西监狱,福建省建阳监狱,福建省仓山监狱,福建省泉州监狱,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建省榕城监狱,福建省闽江监狱,福建省武夷山监狱,福建省福清监狱,福建省莆田监狱,福建省清流监狱,福建省厦门监狱,福建省漳州监狱,福建省龙岩监狱,福建省宁德监狱,福建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7]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3]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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