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清朝统治新疆时维吾尔族人已普遍信仰伊斯兰教,公共场合常戴有用白布绕成的帽子(色兰),根据这一特点称之为“
缠回
”。民国以降,则继续沿袭清代对其缠回、缠头的称呼。“缠回”一称,既不雅,亦并不与其原部族名称Uigur之音、义相符合。维吾尔人民非常恶闻这样一个名称,一再提出反对。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盛世才主政的新疆省政府迫于维吾尔人民要求更改族称的压力,将“缠回”更名“维吾尔”。
1934年11月29日,新疆省政府发布“新疆省政府民政厅通令第2013号令”,通令改称。原文如下:
民国二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案奉主席督办训令开,为通令事照得。缠族自汉唐以来,散处于天山以南者,派别颇多,名称亦极复杂。至满清中叶改建行省,始统称之为缠族。兹该族文化促进会呈请恢复该族固有之维吾尔名称前来。本府遍稽史乘及省志诸书,该族部满中只有畏兀儿并无威武尔,当系音近误译辗转讹传。但畏兀儿系该族中之一部份落,以名其全族亦欠妥叶,且更改一名,民族名称徒泥于古而无深意,亦不足以垂久远而示来。
兹本府为慎重起见,特于第三十次会议提出讨论,经全体出席委员决定,改为维吾尔三字。所谓维吾尔者,以狭义言之,而维持吾族之意也;以广义言之,并含有维持吾国之义。以此定为该族名称,不但毫无抵触,且顾名思义。亦可以使该族一般民众引起合群爱国之心,较之其他名称殊觉妥善。自此以往,该族即称为维吾尔族。其从前讹为威武尔者一律更正,以免贻误。除登报并通令布告外,合行令仰该厅即便查照,此令等因。奉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县长即便知照,并录案布告,仵众周知。
此令。
厅长:蓝彦寿
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