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治人无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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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金钊(1772年-1856年)字敦甫,一字勋兹,萧山人。先世由青田迁居长河,再迁至城厢镇西门外居住,称“西门汤氏”。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人物简介

汤金钊家世代以经商为业,惟有他勤奋求学。乾隆五十九年(1794),汤金钊22岁举乡试第一,即称解元。嘉庆四年(1799),金钊27岁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嘉庆十三年(1808),入直上书房,母丧回籍。嘉庆二十一年(1816),仍入直上书房,不久升礼部侍郎,嘉庆二十五年(1820),转吏部左侍郎。道光元年(1820),兼户部侍郎。道光六年(1826),父丧归乡,期满仍直上书房,实授户部侍郎。

道光七年(1827),任左都御史,礼部尚书,不久充上书房总师傅,调任吏部尚书、工部尚书、户部尚书之职。道光十八年(1838),以协办大学士调回吏部。咸丰四年(1854),值汤金钊中进士六十周年之际,清朝廷特地加封他太子太保衔,并赐御书“庆衍恩荣”匾额,恩宠有加。终年85岁,谥为文端公。子汤修,官通政司副使。

清史稿-汤金钊传

汤金钊,字敦甫,浙江萧山人。嘉庆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三年,入直上书房。金钊端谨自持,宣宗在潜邸,甚敬礼之。母忧服阕,擢侍讲,督湖南学政。累迁内阁学士。二十一年,复直上书房。典江南乡试,留学政,诏勉以训士不患无才,务培德,经学为本,才藻次之。金钊阐扬诏旨,通诫士子。会匪以祸福煽惑乡愚,金钊著福善辨,刊发晓谕。徐州俗悍,武生不驯者,绳之以法。迁礼部侍郎,任满,仍直上书房。

宣宗即位,调吏部,益向用。时用尚书英和议,命各省查州县陋规,明定限制。金钊疏言:“陋规皆出於民,地方官未敢公然苛索者,畏上知之治其罪也。今若明定章程,即为例所应得,势必明目张胆,求多於例外,虽有严旨,不能禁矣。况名目碎杂,所在不同,检察难得真确,转滋纷扰。无论不当明定章程,亦不能妥立章程也。

吏治贵在得人,得其人,虽取於民而民爱戴之,不害其为清;非其人,虽不取於民而民嫉仇之,何论其为清?有治人无治法,惟在督抚举措公明,而非立法所能限制。”会中外大臣亦多言其不便,金钊疏入,上手批答曰:“朝有诤臣,使朕胸中黑白分明,无伤於政体,不胜欣悦!”予议叙。

道光元年,兼署户部侍郎。两江总督孙玉庭以南漕浮收不能尽去,议请八折徵收,学政姚文田、御史王家相皆奏言不可。金钊既同部臣议覆,复疏争曰:“康熙中奉永不加赋之明诏,此大清亿万年培养国脉之至计也。前有议加耗米及公费银者,户部以事近加赋议驳。今准其略有浮收,不肖者益无顾忌,而浮收且多於往日,虽告以收逾八折即予严参,然前此逾额者何尝不干严谴,卒不闻为之减少,独於新定之额,恪遵而不敢逾,此臣之所不敢信也。

在督抚奏定之后,不虑控告浮收;在州县纵有发觉,又将巧脱其罪。是限制仍同虚设,徒为盛朝开加赋之端,臣窃惜之!”疏入,下江、浙督抚妥议,事乃寝。寻以吏部事繁,罢直上书房。典江南乡试,道经铜山,见运河支渠为黄流淤塞,岁苦潦,回京奏请疏濬,如议行。

二年,典会试,调户部,父忧归。六年,服阕,署礼、工二部及仓场侍郎,仍直上书房,授皇长子奕纬读。实授户部侍郎。七年,连擢左都御史、礼部尚书、上方倚畀,迭命赴山西、直隶、四川、湖北、福建鞫狱按事,四年之中,凡奉使五次。所至持法明慎,悉当上意。充上书房总师傅,调吏部尚书。十一年,皇长子遘疾不起,忌者因以激上怒,罢总师傅,降兵部侍郎。逾两年,复自左都御史授工部尚书,转吏部。连典江南、顺天乡试。

十六年,陕西巡抚杨名飏被劾,命偕侍郎文庆往按,暂署巡抚;又往四川按事,名飏复与臬司互讦,得其冒工庇属状,劾罢。会京察,以奉使公明,予议叙。又赴张家口、太原鞫狱。十八年,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仍调吏部。

十九年,命按事安徽、江苏、浙江。自禁烟议起,海疆久不靖。林则徐既罢,琦善主抚,复不得要领。金钊素不附和议,与穆彰阿等意龃龉。一日召对,上从容问广东事可付诸何人,金钊以林则徐对,上不悦。至二十一年,事且益棘,诏予则徐四品卿衔赴浙江军营,亦未果用之。

未几,有吏部司员陈起诗规避仓差,金钊还其呈牍禁勿递,为所讦,坐降四级调用。逾年,授光禄寺卿。以衰老乞罢,住京养疴,许以二品顶戴致仕。久之,上仍眷念,二十九年,皇太后之丧,具疏上慰,赐头品顶戴。咸丰四年,重宴鹿鸣,加太子太保。六年,卒,诏以尚书例赐恤,谥文端。

金钊自为翰林,布衣脱粟,后常不改。当官廉察,负一时清望,虽被排挤,卒以恩礼终。子修,通政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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