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乡驻地兴华村,原名“范家屯”,清代宁古塔通往吉林乌拉的官道从乡境中部东西穿过,故开发较早。中华民国时期,隶属宁安县乡望乡。东北沦陷时期,1933年隶属第三区渤海保,1939年改隶七间房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初属第三自治区,1947年5月划归镜泊县,划为第五区。1948年8月,镜泊县并人宁安县后,改为第七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兴华乡。1958年9月,并人东京城镇人民公社。1961年1月,划归东京城公社。1965年秋,撤销东京城公社,分设兴华、中马河、城东3个公社。1984年4月,将兴华公社改为兴华乡。
兴华乡全境地处丘陵区。全乡总面积72.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万亩。经济作物有白瓜籽、烤烟等。全乡共辖兴华、兴隆店、大兴屯、红旗、小兰旗沟、帽山、红土、江沿、眼沟、得利、胡家沟等11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6043人,其中满族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4%。乡政府驻地兴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