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年—1239年),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南宋名臣 。
绍熙四年(1193年)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年),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端平二年(1235年),除参知政事。端平三年(1236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1239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卒谥清献。著有《崔清献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