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最器重的部将,黄梧最终什么结局?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黄梧生于福建省平和县,起初在县里面担任差役,因仰慕郑成功的为人,在与同伴杀死清廷任命的知县后,携带其首级向郑成功投诚。郑成功欣赏黄梧的胆识和志向,便任命他为中权镇左营副将,对他甚是器重。此后十年间,黄梧因屡立战功,最终升迁至前冲镇(今海澄)镇帅,并与前提督黄廷、左先锋苏茂共守揭阳。
郑成功无比信任黄梧,却遭到后者的背叛
顺治十三年(1656年),清军统帅、平南王尚可喜攻取揭阳,黄梧等人大败而回。事后,郑成功追究揭阳丧师之罪,下令将苏茂斩首示众,并命令黄梧戴罪驻守海澄。黄梧虽然侥幸逃过一死,但很清楚郑成功治军严苛,一旦自己再犯错则必死无疑,所以便与副将苏明一起叛变降清,时在当年六月。
海澄是郑成功费尽多年心血才构筑起来的军事要塞,不仅积存着数百万计军械、粮饷,还是拱卫厦门的重要据点,一旦丢失,对郑成功的打击实在过于沉重。正因如此,黄梧降清后受到顺治帝的大力嘉奖,不仅被封为海澄公,还获得在漳州开府设官的权力。此后,黄梧尽心竭力地为清廷效力,并因功被进拜为太子太保。
黄梧降清后,献上五条极其阴毒的计策
如何快速有效地削弱乃至消灭郑成功等抗清力量,从来都是困扰清廷的大难题。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早在黄梧变节投降的前一年(1655年),浙闽总督屯泰便重拾当年明朝实行的“禁海令”,建议朝廷下令“沿海省份,应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置重典”。
次年六月,清廷正式颁布“禁海令”,敕谕浙江、福建、广东、江南、山东、天津各省督抚提镇曰“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见《清世祖实录·卷一百二》)。然而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节,“禁海令”实施五年时间,竟然毫无成果。
有鉴于此,邀功心切的黄梧遂在康熙帝登基的同年,向权臣鳌拜献上“灭贼五策”,其中在第一、二条当中,针对“禁海令”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其中第一条规定为“迁界令”,即强令山东至广东沿海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以此断绝郑成功的经贸财源。第二条规定“毁沿海船只,寸板不许下水。凡溪河装栅,货物不许越界。时刻嘹望,违者死无赦”(见《台湾外纪·卷十二》)。
清廷觉得黄梧的建议甚佳,便照此颁布实施,结果此令一出,靠海谋生的百姓被断绝生路。按照规定,迁界的时限仅有3天,此后界外地区的房屋将全部被拆毁,滞留不迁者将被斩首。在这种情况下,当地百姓被迫离开故土,被杀死、饿死或病死者不计其数。据粗略估算,仅粤东八郡遇难者便达数十万之多,以至于学者屈大均曾沉痛地写道“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见《广东新语》)。
除了通过强化“禁海令”断绝大陆百姓对郑成功的支援外,黄梧还在“灭贼五策”中提出两条极为阴毒的建议,即“斩郑成功之父郑芝龙于流徙处宁古塔”(第三条)、“挖郑氏祖坟”(第四条),目的在于从心理上击垮郑成功。结果清廷真的照此实施,不仅将郑芝龙斩杀,还将郑氏家族的祖坟悉数挖开,将其遗骨暴露于野,场景十分凄惨。
从内容来看,黄梧的“灭贼五策”真可谓招招阴毒、丧尽天良(第五条“移驻投诚官兵,分垦荒地”建议一般,在此不做解释),不仅对郑成功集团来讲是沉重的打击,更要命的是给沿海百姓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其流毒之深、之广,如何形容都不为过。
正所谓“坏事做绝,必遭天谴”。康熙六年(1666年),黄梧因为献策、破敌有功,被康熙帝授予一等公,并获赐金匾,爵位可由子孙承袭12次。七年后(1673年),“三藩之乱”爆发,靖南王耿精忠逼迫黄梧跟他共同起兵,后者忧愤、惊恐至极,竟然就此一命呜呼,终年57岁。
郑经将黄梧一家灭门,还对其剖棺戮尸
又过了两年(1675年),郑氏集团的首领郑经(郑成功的长子)率军攻陷漳州,不仅将黄梧的全家杀个鸡犬不留,还将他的坟墓掘开,公开进行戮尸。此时,第二代海澄公黄芳度已经投井自杀,郑经尤且不解恨,命令将他的尸首打捞出来,同样进行毁尸泄愤。黄梧对沿海百姓和郑家坏事做绝,最终落得如此下场,实属罪有应得。
漳州自五月被围至七月,敌来益众...十月,城中粮尽,叛将吴淑引贼陷城。芳度率兵巷战,力竭,赴开元寺井死,年二十有五。贼戕其尸,母赵、妻李自经。从父枢、从兄芳名、弟芳声、芳祐并死,期功男女从死者三十馀人。贼又斫梧棺,毁其尸。见《清史稿·卷二百六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