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定律

时间:2023-08-30 22:57:35编辑:奇闻君

1644年,清军入关。

在随后的十几年里,清军先是击败了农民军,又一一镇压了各地的抗清力量。到了康熙时期,清朝的统治已趋于稳定。

为什么明朝会土崩瓦解?为什么满人仅以数十万之众,就可以征服人口过亿而且经济、文化均遥遥领先的明代中国?

当人们都在以传统方式反思,或认为明亡于党争或认为明亡于阉祸时,启蒙思想家黄宗羲一针见血地指出,明不是亡于什么具体的人事,而是亡于自身体制的根本缺陷。

他认为,君主专制制度既在朝廷和民众之间自设了一道鸿沟,又使社会涣散无力。这就使得,在灾难降临之时,官民难以合作,官不信赖民,民也不支持官,结局只能是被各个击破。

明亡之理如此。之前历朝历代的衰亡之理,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他认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若要摆脱一乱一治的循环,就应制定天下为公的“治法”,如此方可保“公利”,达“致治”之目的。

末世

在中国历史上,黄宗羲是第一个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激烈的、而且也是系统性批评的学者。

他的这些看法,既得之于他在明清迭代之际的多年反思,也得之于他的切身经历和时代环境。

1610年,黄宗羲出生在浙江余姚(今属宁波)的一个读书之家。其父黄尊素为万历四十四年丙辰科进士,这一年的同科进士还有阮大铖、侯恂等人。

其时,阉党当政,黄尊素、侯恂等为东林党人,阮大铖则依附魏忠贤,为东林党人之死敌。

1623年,黄宗羲随父至北京。当时,东林党人常在黄家聚会,少年黄宗羲却希望客人早点离开,因为他瞒着父母买了很多演义小说,要“俟父母熟睡”,“发火而观之”。

他不知一场巨祸正在逼近他们一家。

1625年,黄尊素遭忌还乡。次年,党祸大作,缇骑追捕黄尊素(同一年,因缇骑追捕东林党人而在苏州激起民变,参见中学语文课本《五人墓碑记》)。黄宗羲送父至绍兴后,不能再送。饯别之际,黄尊素请同样因为遭忌而还乡的大儒刘宗周收黄宗羲为弟子。

这一别,即成永诀。

三个月后,黄尊素死于北京狱中。

噩耗传至余姚,黄宗羲的母亲“痛哭至晕绝”。

这场灾难,为黄宗羲日后形成激进的政治思想埋下了种子。

他从父亲的死难中,看到了这个朝廷以及它的权力根基,有一种本质上的丑恶。

对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形成影响的,还有其师的改良式政治观。

比如,刘宗周认为,为君者不可独断专行,而应“以天下之是非为真是非”,“以天下之聪明为大聪明”。

当时的社会文化也无日不在影响着黄宗羲。

万历以后,明朝的政治日益走入死局,与此同时,社会文化却显现出前所未有的活跃性。

在士大夫方面,越来越多的人力倡个性觉醒。

比如,思想家李贽极力强调“私”的重要性,“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

又如,“公安派”代表人物袁中道既和黄尊素为同科进士,又是李贽的友人,他为文力倡“独抒性灵,不拘格套”。

在民间,商品经济的发达带来了市民文化的形成。

以江南一带为例,为大众服务的出版业在这里极其繁荣。通过白话小说、小品文等出版物,发源于士大夫阶层的个体意识弥漫至市井巷陌。

简而言之,就像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是对中世纪的反抗一样。在明末的中国,僵化的朝廷和因受朝廷利用而僵化的儒学,也在民众的个体意识萌发之后,遭到了越来越多的反抗。

《五人墓碑记》所记载的苏州市民殴打缇骑之事,即是一例。

黄宗羲也曾以青年人特有的方式,参与过类似的运动。

1636年,阮大铖在南京大肆活动。同一年,诸多东林子弟来南京参加乡试,因为他们的父辈几乎都遭受过阉党迫害,为了羞辱阮大铖,他们约定在八月十五“置酒高会”于秦淮河桃叶渡,“大会同难兄弟”,黄宗羲也在内。到了这一天,众人召来了阮大铖的家班艺人演出《燕子笺》,一边赞扬伶人的演技,一边笑骂阮大铖,在秦淮风月里痛饮彻夜。

这是末世之中,一场属于青春的狂欢。

绝境

多年以后,那些没有参加桃叶渡大会者,如吴梅村,仍在诗文中引以为憾。

这时,一切都已是物是人非。

崇祯帝自尽后,福王在南京即位,弘光政权建立,但因内部涣散,仅过一年即覆亡。

此后,原本就四分五裂的抗清力量,更显零落无力。

这一年,黄宗羲35岁,仍为一介布衣,但面对“天崩地解(黄宗羲语)”之局,他自然不能置身事外。

当时,鲁王在绍兴出任监国,成立了鲁王政权。差不多在同时,黄宗羲也组织宗族子弟数百人成立了义军“世忠营”。他去觐见鲁王,“请如唐李泌故事,以布衣参军事。”

之所以为“义军”,是因为这时的官军实际上已经瓦解。抗清力量多由各地士绅组织,他们自集人马,自筹钱粮。与其说他们是在保明廷,不如说他们是在保乡土,是为了让“衣冠之邦”免受剃发易服之辱。

而黄宗羲之所以坚持“以布衣参军事”,根本原因也是因为他对明廷并无好感。在他眼中,“反清”与“复明”乃是需要分而视之的两件事。他是为了保文化,而非为了效忠明朝。

但是,分散的抗清力量完全不是清军的对手。

1651年,清军攻陷舟山,鲁王逃脱;两年后,他在金门去监国号。浙东抗清运动彻底失败了。

1659年,在抗清力量中军容最盛的郑成功展开北伐,却在南京城下大败。

抗清运动走入了绝境。

黄宗羲为躲避清军抓捕,也不得不四处潜居,他感觉自己也陷入了绝境。

他整日枯坐,沉默寡言。

对此,他这样写道:“不知日之蚤晚……如是而日、而月、而岁,其所凭之几,双肘隐然。”

他想到了死亡,但转而又自责“不自爱惜”。

这种彷徨无从的情绪笼罩了他整整三年。

然后,他决心振作。

后来,他这样回顾平生:“初锢之为党人,继指之为游侠”。抗清失败后,他“终厕之于儒林”。

也就是说,他要在“天崩地解”之时,做华夏文化的“守夜人”。

长夜

晚年的黄宗羲,潜心于讲学、著述,为后人留下了《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明夷待访录》等数百万字的著作。

他以此来度过“天转地移”之际的漫漫长夜。

其中,《明儒学案》是历史上第一部中国哲学史。

而对后世影响最大者,当属力倡民权的《明夷待访录》。

对此,现代新儒家张君劢曾这样论述:“这书在中国的地位,相当于卢骚的《民约论》或洛克的《政府论》,因为它使中国人完全以新的眼光看政治问题。”

思想史学者侯外庐则称,《明夷待访录》“类似《人权宣言》……明显地表现出民主主义思想”。

这部书不仅系统性地对君主专制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还提出了近似于现代议会制度的保障民权之法。

而这部书的起点,则是黄宗羲著于浙东抗清运动失败之际的《留书》。

在《留书》中,他第一次深入分析明亡的原因。

他认为,类似的事情在历史上已经发生了太多次,如晋曾丢掉半壁江山,宋亡于元,明亡于清,均为“夷狄之为患”所带来的巨祸,而这样的灾难本来可以避免,因为在文明程度、国力、人口等诸多方面,“夷狄”都远逊于华夏。

那么,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为什么屡屡发生了呢?他认为,原因就在于自秦代开始的废封建、行郡县之局。

他写道,在先秦时代,燕、赵以抗秦之余力,即令匈奴不敢靠近中原。假设封建制不灭,无论“夷狄”多么强大,华夏也不至于全盘皆输,“向使列国棋置,一国衰弱,一国富强,有暇者,又有坚者,虏能以其法取彼,未必能以其法取此,岂有一战而得志于天下如此而易乎?”

这些看法,不只是思辨的结果,也源自于他的切身体验。

清军入关后,在长江以北如入无人之地,而在江南一带遭遇了激烈抵抗。这并非是因为江南江北的“民风”有多大不同,而是因为江南的民间社会有自我组织的能力,如黄宗羲即在短时间内组织起“世忠营”,而江北的民间社会则是一盘散沙。

但是,这种民间力量自我组织起来的小规模抗清队伍,当然无法和先秦诸侯国的军队相比,这自然使黄宗羲十分痛恨秦政对地方力量的消弱。

他认为,秦代开启的中央集权制度实际上是在华夏内部戕害华夏文明,这种制度在骨子里自私之极,视天下为私产。不愿分享权力的独夫,宁可冒“失天下”于“夷狄”之风险,也不愿“失天下于诸侯”。

也就是说,在秦制中,当华夏处于危难之际,无论独裁者在主观上怎么选择,他实际做出的选择都是“宁赠友邦,不与家奴”。

这是黄宗羲的“过秦论”,在他看来,后世沿袭秦政的根本之弊,只能让天下沦丧的悲剧一再出现,即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火种

如何走出这个怪圈?

难道一乱一治的循环注定是华夏的宿命?

在《留书》之后,黄宗羲继续苦苦思索,用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来寻找破局之法,那就是做《明夷待访录》。

这部书是在《留书》的基础上完成的。对此,他写道:“为书一卷,留之箧中。后十年,续有《明夷待访录》之作。”

这时,他的关注点也从分析兴亡,转移到了如何兴公利、保民权,以求根本之治。

在《明夷待访录》的首篇《原君》中,他开宗明义地指出,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君民为一体;而到了后世,天下成了一家一姓之私产,是非颠倒,君民反目。

他举例说,汉高祖刘邦称帝后,即视天下为私产,因此,刘邦曾当着群臣的面反问其父:“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这种“以君为主,天下为客”的局面,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呢?他写道,那就是专制君主“为天下之大害”,“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使天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

那么,如何扭转这种恶局?如何还天下于天下之人?对此,在《原君》之后,黄宗羲分别从行政、教育、法治等方面论述了为治之法。

他认为,行政权力来自于民众,也理所当然应为民众服务,“故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否则,若只为君主服务,那就是自轻自贱,甘做“宦官宫妾”而已。

至此,黄宗羲的意旨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他要彻底扭转颠倒的秩序,让君民关系回归应有的合理性。

如果他的论述到此为止,那么他只不过是在坚持儒家本来的观点,如孟子曾言:“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明夷待访录》的突破性在于,这部书把儒学的政治批判传统发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层次。

比如,黄宗羲在这部书里提出了类似“三权分立”的办法,论述如何以 “治法”和“公议”制约行政权力,以保民权、兴公利。

在《原法》篇中,他写道,秦政之法,实则是“非法之法”,与其称之为“法”,不如说它是天下人之“桎梏”。以这种法治天下,乃是“害天下”,而且是人治而非法治。若要真正实施法治,就必须改“一家之法”为“天下之法”,如此则“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在《学校》篇中,他写道,儒家的学校不仅仅是“养士”之所,也是“公议”之地,“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而公其非是于学校。”

当黄宗羲写下这些论述的时候,西方正在经历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就像市民社会的发展在欧洲推动了文艺复兴一样,明末市民社会的兴盛同样也为黄宗羲构建儒家的“民权说”提供了社会基础;而且,一如文艺复兴通过祖述古希腊来走出中世纪,黄宗羲选择了回望“三代”以开启新局。

因此,在《明夷待访录》里,“三代”二字频频出现。黄宗羲以“三代之法”、“三代之盛”指代他所设想的理想之法和理想之治。

当文明的发展走入困境时,东西方选择了同样的做法。

这一做法,并非是黄宗羲的创造,而是儒家的传统。孔子在当年,即以“三代之法”建构他的政治理想,只不过,那些政治理想在后世从未实现,反而是儒家学说不断遭受专制君权的利用和歪曲。

在黄宗羲所处的时代,君主专制登峰造极,朝廷对儒学的利用也登峰造极,然而物极必反,就在这山穷水尽之时,《明夷待访录》横空出世了。

如果说,王阳明的心学是在明代中期唤醒了民众的个体意识,那么,《明夷待访录》所指向的,乃是个体权利的实现和一个民治社会的形成。

只不过,历史并没有让黄宗羲看到梦想实现的机会。

清军入关后,华夏社会原有的发展轨迹戛然而止。

秩序重新建立起来了,只不过是和以往相比,更加严酷的秩序。

在文字狱的高压之下,《明夷待访录》根本没有流布的机会,只是在黄宗羲的弟子友人之间刊刻流传。

这是黄宗羲必须面对的现实。

正因为如此,他为这部书取了《明夷待访录》这个书名。

“明夷”,即《周易》中的明夷卦,其“彖辞”为:“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也就是说,黄宗羲认为,他所处的乃是一个“夷之初旦,明而未融”的时刻,他所要做的,就是为华夏文化保存火种。

他期望这个火种终有照破漫漫长夜之时。

1695年8月7日,黄宗羲做《与万承勋书》,在其中写道:“总之,年纪到此,可死……一生著述未必尽传,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可死。”

这实际上是写下绝笔。

五天后,黄宗羲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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