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中宗李显(656年—710年),曾经两度担任唐朝皇帝。第一次刚刚登基36天,旋即被废为庐陵王;第二次是在武则天退位后再度登基,名副其实做了6年皇帝。两度为帝的李显,一生几乎毫无亮点。其所作所为,基本属于乱作为。其乱作为,主要表现在徇私封官方面,短短数年违规“斜封”官员成千上万,以至于给自身与国家带来诸多祸患。
唐代制度比较健全,所有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则与程序办理,并不是皇帝一人说了算。就官员任用而言,文官由吏部铨选,武官由兵部铨选,提名上报中书省,中书省草拟文书,送皇帝批阅裁定,经门下省审核副署,方可生效;门下省认为不妥,有权否决,驳回再拟。也就是说,官员任免权其实取决于中书门下两省长官(宰相)。唐代沿用了隋代创立的科举制度,官员的选用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讲究选贤任能、论功行赏。
唐中宗任用官员,并非出于公心,而是徇于私情。他心知肚明,中书门下二省的宰臣有制度意识,原则性强,被他提拔的官员大多不符合当时的干部政策或任职条件,难以通过正常程序任命那些官员。所以,他采用变通手法,不经过二省而私自封官。由于底气不足,他所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按常规格式封发,而改用斜封;书写“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人们称之为“斜封墨敕”,所任命的官员叫作“斜封官”。据史料记载,唐中宗仅通过吏部员外郎李朝隐一人暗箱操作,就破格提拔“斜封官”1400余人。
唐中宗身边主要有三个女人,皇后韦氏、女儿安乐公主和昭容上官婉儿,这三个女人对他影响很大。韦氏是李显原配夫人,李显幽禁于均州、房州期间,她一直陪伴着,两人患难与共,感情甚笃。武则天曾派使者前往探视,李显惊惶失措要自杀,幸亏韦氏劝慰,情绪才得以稳定。李显当时就对韦氏发誓:“将来有幸重见天日,一定会让你随心所欲,不受任何限制。”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再做皇帝,他就听任韦氏弄权,无论韦氏要给谁封官,他都一概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