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忽视的藏族禁忌
一、生活禁忌。指除特殊场合禁忌之外的与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禁忌。从社会角色、行为领域、人体、生存状态四个方面划分,基本包括饮食、服饰、居住、外出等衣、食、住、行方面的禁忌,婚姻、生育和死亡禁忌以及性别禁忌、等级禁忌、生产禁忌、人体禁忌、排泄物禁忌和姓名禁忌,等等。此外,有关天体、天象的禁忌,动物、植物的禁忌也可归纳入这类禁忌中。
二、言语禁忌。指某些语言在特殊场合下的禁用,它发展的极点便是对语言灵物的崇拜,如崇拜符、咒等。“符是一种奇特的图画,充当‘文字’代替语言力量,用来作避邪镇妖之用。咒是口头语言禁忌,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一旦使用,认为会置对方于死命”。
三、宗教禁忌。是各类禁忌中最早的一种,指祭仪禁忌等。具体包括神圣实体的禁忌、祖先精灵的禁忌、崇拜对象的禁忌、崇拜场所的禁忌、仪式器物的禁忌、神圣时间的禁忌,等等。由于藏民族在各方面深受宗教影响,属于宗教民俗范畴的禁忌无不拥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四、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屈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座,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藏族人绝对禁吃驴肉、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敬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喝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嚼不出声、喝不出响。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不得逆转。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