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妻,休妻旧指离弃妻,被视为古代社会对妇女的一种压迫,休书则被看成是这种压迫的证据,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休书中反应的古人休妻的具体理由,在今天看来可能有些不可思议。因为在休书中,并不会真正写出她所犯下的过错,只会写些比较小的过错,比如:“棃蒸不熟”——烹饪技术欠佳,多嘴多舌等。
有些人看到古代休书上所写休妻的理由,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假思索就大发议论,甚至于有些号称思想界巨子者也搞不懂古人因“棃蒸不熟”就休妻的真正用意,不免认为刻薄之极。古代离婚只需男人一纸休书 休妻理由是五花八门
中国的古代社会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古代的男女地位不平等在婚姻关系上体现的尤为明显。古代的男人在婚姻关系中拥有绝对的主导权,这个主导权主要体现在解除婚姻关系方面,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休妻。
在古代,休妻有“七出”的规定,“七出”是指:一不顺父母;二无子;三与人通奸;四有妒忌之心;五有恶疾;六多言;七窃盗。有以上七种行为的妻子可以被丈夫休掉。可以看出这七方面的理由是为保障男人特权而制定的,对女方十分不公平。 虽然“七出”规定了男人可以休妻的七个理由,但男子若想遗弃妻子,理由随手可得,不需要严格遵守,离婚易如反掌,只需一纸休书即可。下面来看几个古代的休妻故事。唐朝宰相裴休人物生平简介,裴休书法怎么样?
裴休出身河东裴氏东眷房,为浙东观察使裴肃的次子。他为人正直,有坚定的操守。他童年时,与兄弟一同在济源的别馆学习。裴休常年不出馆门,早上讲解经籍,晚上学习诗赋。
唐穆宗长庆(821年—824年)年间,裴休由乡贡入京登进士第。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又中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第三等 。其后曾担任数个藩镇的僚属,入朝历任监察御史、右补阙、史馆修撰。
唐文宗与宰相宋申锡密议诛除宦官,此事却被神策中尉王守澄及其党郑注得知。大和五年(831年)二月,郑注令神策都虞候豆卢著诬告宋申锡谋立文宗之弟、漳王李凑。文宗信以为真,大为恼怒,召集宰相等人商议,时任补阙的裴休与右散骑常侍崔玄亮等人都乞求文宗重新和宰相商议,并由相关部门来调查。最终使宋申锡免死,仅被贬为开州(今四川开县)司马。
唐武宗会昌(841年—846年)年间,裴休从尚书郎任上被外放,治理数地。
累功拜相
唐宣宗大中(847年—860年)初年,裴休累官户部侍郎。大中五年(851年)二月,裴休充任诸道盐铁转运使。他改革漕运及茶税等积弊,颇有政绩。又转为兵部侍郎兼御史大夫,仍领盐铁使之职。九月,奉命守(代理)礼部尚书,进阶金紫(金鱼袋及紫衣)。至少在此前,裴休已获封河东县开国子。
大中六年(852年)八月,裴休升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仍领盐铁使。关于“时政记”的修撰,他建议将所有奏事对问宰相,以达到记事精详,并无遗漏,进而使史官得以“直书”的目的。此事得宣宗允准。其后累调为中书侍郎。裴休为相共五年。
罢守诸藩
大中十年(856年),唐宣宗命裴休畅所欲言,对政事提出建议。裴休请求宣宗尽早立太子,宣宗说:“如果立皇太子,那朕就将成为闲人了。”裴休因此不敢再提此事。二月,裴休称病请辞,宣宗不许。六月,裴休罢相,带同平章事衔出任检校户部尚书、汴州刺史、御史大夫、宣武军节度使。是年冬,进阶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以守太子少保之职分司东都(洛阳)。
大中十一年(857年)冬,裴休被起任为检校户部尚书、潞州大都督府长史、御史大夫,充任昭义节度、潞磁邢洺观察使(昭义节度使)。
大中十三年(858年)十月,再加检校吏部尚书,转任太原尹、北都留守、河东节度观察等使(河东节度使)。
大中十四年(859年)八月,以原职调任凤翔尹、凤翔陇右节度使(凤翔节度使)。后任检校尚书右仆射兼江陵尹、御史大夫,充任荆南节度观察处置等使(荆南节度使)。
唐懿宗咸通(860年—874年)初年,裴休入朝担任户部尚书,累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少师。
古稀谢世
咸通五年(864年),裴休逝世,享年七十四岁,追赠太尉。
书法
裴休擅长书法,以欧阳询、柳公权为宗。《旧唐书》记载:“裴休长于书翰,自成笔法。家世奉佛,休尤深于释典。”董其昌在《容台别集》也称:“唐世学书甚盛,皆不为释典所用。梁肃、房融其书不称。惟裴休深于内典,兼临池之能。”
史载裴休的真书、楷书遒媚,行书“尤有体法”,率意天成,却又法度严谨。据《书林纪事》描述,他“镇太原时,太山建化成寺,寺僧粉额陈笔砚以俟休。休神色自若,以衣袖墨书之,极遒建”。
关于裴休的作品,《宣和书谱》收录有其行书《判疏言状》,今已佚。其所书碑碣,今仅存《圭峰定慧禅师碑》。叶昌炽《语石》载:“《圭峰和尚碑》尚存,其书遒紧而无蕴藉,学之易滋流弊。细参之,其运笔之操纵,结体之疏密,与诚悬(即柳公权)昕(诉)合无间。大达法师(《玄秘塔碑》)裴撰文,而柳书之。此碑则柳题额而裴书之。两碑微言奥义,非精于梵乘者不能作。其文固宜出于一手,窃讶裴之书又何以神似柳,既而豁然悟曰:此碑亦裴撰而柳书,特书丹时并题裴疑耳。”
她怀孕在家待产,却收到丈夫的休书张竹茹,是民国时期诗人艾青的原配妻子,两个人是靠着包办婚姻走到一起的,张竹茹是艾青的表妹,两个人自小就被定下了亲事,在父母眼里,这就是亲上加亲,艾青比张竹茹大9岁,他22岁的时候,从巴黎勤工俭学毕业回到国内,那时候张竹茹只有13岁,年纪尚小,所以两人的婚事还得再等等。
艾青回国之后就开始写左翼诗歌,成为了左翼文学的代表性诗人,这也使得他被捕入狱,直到他25岁的时候,才被释放出狱,他在狱中的几年时间里,家里人为他担心得很,等到他一出狱,就立马为他和张竹茹办了婚事。
婚后,张竹茹处处以艾青为中心,对他体贴照顾,即使两人文化水平有所差距,但还是相处得比较和谐,不久两人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不过,这样和顺的日子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艾青到了一所女校担任老师,认识了学生韦嫈,韦嫈青春正盛,十分漂亮,艾青不知不觉对她产生了情愫,韦嫈也仰慕艾青,但两人还没在一起,就被韦嫈的父亲以韦嫈年纪还小中断了二人的联系。
张竹茹本以为这场婚姻危机就这样过去了,然而,艾青和韦嫈的故事远远没有结束,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张竹茹跟着艾青到了桂林,在这期间,张竹茹又怀孕了,于是她决定回家待产,就这样,她暂别艾青,回到了老家,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她却收到了艾青从桂林寄来的离婚书。
原来,在张竹茹走后,艾青在桂林重逢韦嫈,两人当年本就对彼此有情愫,这次重逢他们都很激动,决定不再错过彼此,于是,为了能和韦嫈在一起,艾青给张竹茹寄去了离婚书,张竹茹那时候肚子已经很大了,但收到信之后已经坐不住了,她不顾家人劝阻,立马收拾行李,又风尘仆仆地赶到了桂林。
艾青见张竹茹又这样辛苦赶来,怕再和她提离婚影响她的身体,便只好闭口不谈,让她安心在桂林待产,张竹茹本以为自己的婚姻可以挽回,但,等她生下孩子之后,艾青还是再次和她提出离婚,张竹茹知道郎心似铁、挽回不得,只好同意了离婚,就这样,她把孩子留给了艾青,一个人走了,艾青和韦嫈也如愿结婚,不过,他和张竹茹的孩子,在一年之后不幸夭折了……
古代休妻需要这几种要求 有一条你就可以休书一封了今天小编来给大家讲一讲历史上的故事。想必大家看电视剧的时候会看到这么一个细节,就是在古代男人准备休妻的时候要写一张休妻书,其实在古代休妻有这样几条要求,如果家里的女人有其中一条,那这个男人就可以把她休掉了。
其实这些条件大多都是对于男方有利,并且当时男尊女卑,根本就没有女人的话语权。那我们就来看一看这七个条件吧,第一条就是不孝顺父母,其实在当时一个女人出嫁之后,夫家的父母远远比自己的父母还要重要,如果对此不孝,是很严重的事。第二点,就是没有子嗣,延续不了家族的香火,如果不能生孩子,那这段婚姻根本就没有意义。
第三点就是妻子红杏出墙,会破坏自己家族的名声。第四点就是这个女人的脾气,很多女人都会因为丈夫纳妾而干一些不为人知的事,这也是非常可怕的。第五点是妻子身体出了很大的问题,拖累了这个家庭。第六点就是女人的话太多,在那个时候女人是很少有话语权的,不应该插嘴的最好不要说话
第七点就是偷东西,看这三个字就能看出来,要是犯了这个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
揭露古代人的休书和离婚的那些事 这休书还能这么写古代休书到底是什么样的,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休书这个东西和现在的离婚证一样,是证明接触婚姻关系的一种证明。古代的休书,是男子给女子出据的,证明女子被婆家扫地出门的证明。离婚证则是政府给出据的证明两人婚姻关系终止的证明。最终的结果是一样的,对于双方的影响则是不同的。
我们所熟知的古代最著名的休书,当属《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中记载的唐代休书。情真意切,有对女子美好的赞美
某李甲谨立放妻书一道:
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
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
媒
一别两款,各生欢喜,愿娘子千秋万岁,这风休书写的,如果不看意思,更像是一封情书。
休书源自中国古代男女不平等的社会,最初应该出现在汉朝。休书的不平等指出在于,只有男子可以写休书,接触夫妻关系是单方面的,只有男子写的休书才能证明夫妻关系不存在了。虽然是不合理,不平等的,但在古代却是社会公认的,合法的,和现在的离婚证明有相同的效力。
虽然男子具有写休书的资格,但是也有相应的限制,女方犯有“七出“男子可以无条件的写休书将女子赶出家门。《孔子家语·本命解》中对七出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妬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事实上,虽然有七出的规定,但是男子想要写休书将女子赶出家门,在很多时候是不要按照这些条件来的,我们都比较熟悉的《孔雀东南飞》中便是如此,可见欧阳予倩 《孔雀东南飞》第六场:“这也是你丈夫无用:你又没有犯什么七出之条,为什么他就听信他母亲的话,将你休了回来?”
休妻,在古代夫妻关系中,七出的约定,却并不是绝对的,只要男子不喜欢了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就把女子给修看赶出家门。
宋朝的休书比较简单,有固定的版式
某某某,因×××××××,有夫×××××,情愿立此休书,任其改婚,永无争执。恐后无凭,自愿立此文约为照。
在《水浒传》中林冲写的修书便是这种板式的
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为因身犯重罪,断配沧州,去后存亡不保。有妻张氏年少,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委是自行情愿,即非相逼。恐后无凭,立此文约为照。年月日。
至于离婚率来说,中国古代的离婚率并不是很高。女子在社会中国的地位并不高,结婚以后除了相夫教子还要从事农产,尤其是清苦读书人家庭,为了让丈夫一心一意学习,早日考上功名,女子一个人要养一家老小,所有的家庭重担都会落在她一个人身上。况且古代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只要没有太大的过错,一般都不会休妻,有了新欢取回来便是。
况且古代的夫妻关系本就和谐
盛唐时期,老婆一般到了29岁都会对老公说,官人你我年龄也不小了,你也该娶个小的了,要不左右邻舍肯定说我不懂事。老公看书,头也不抬地说:没见我天天在忙么,哪有空想这事[悠闲]。老婆说:要不我帮你相一个,你看中就点个头,剩下的我去操办行不?老公仍不抬头,说:你看着办吧。
由此来看,古代的夫妻关系虽然不尽合理,但是也有可爱之处,这也是离婚率低的原因了。
古代休妻只需要男方一封休书就可以了吗 还需要女方满足7个条件才行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古代休书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古代男权至上的社会之中,女方的婚姻很有可能只是男方的附属品,比如说在电影《少林英雄》之中,孔乙己只需要一封休书,就能够将相濡以沫几十年的老妻断绝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古代想要解除夫妻关系,真的只需要男方的一封休书吗?实际上大家不要被电影或者电视剧所误导,在古代,男方如果想要休掉女方,还需要女方满足7个条件。
在中国古代,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有着强大的宗法力量的支持,其背后错综复杂的关系涉及到家族利益之间的分配,因此如果男方不顾一切执意想要休掉妻子,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力进行保障的话,那么男方的家族声望就会在古代法律和道德的双重压迫之下支离破碎,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如果想要光明正大的休掉妻子,女方需要满足以下7个条件,男方才能够写出休书。这就是古代的“七出”。第一,如果女方不孝敬男方的老人,那么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由于孝道是维系中国古代伦理关系的重要手段,而婆媳关系是一个十分难以解决的问题,即使在今天依然没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为了避免麻烦,古代统治者进行了这样“一刀切”的规定。
第二,女方有偷盗习惯的,男方可以提出离婚。由于在古代,盗窃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罪行,尤其是偷自己夫家的财产更是一种道德败坏的表现,因此男方可以用这个简单易懂的理由彻底断绝和女方的婚姻关系。
第三,女方如果有出轨行为,男方可以主动解除婚姻关系。由于古代“三从四德”的影响和封简礼教的约束,女方是不可以再情感上背叛男性的,就算是男方做得不对,也不能成为女方偷会情人的借口,并且自此北宋“靖康之变”之后,中国礼教对于女性失节的惩罚也更加严重,要知道在某些落后地区,妇女失节是要被沉塘淹死的,这就是所谓的“饿死事小,失节为大。”
第四,如果妻子常年没有子嗣的,男方也可以提出离婚。在中国古代,由于社会生产力不高,因此人类的家庭常常受到天灾人祸的困扰,传宗接代的观念自然也就深入人心。因此,“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也就成为了对一个新生家庭的考验。在古代,不能生育孩子,女方就成了最大的替罪羊。不过在古代,就算是妻子不能生育,男方也还可以纳妾来解决自己的后代问题,因此这条理由一般很难成为男方休掉女方的借口。
除了以上四大条件之外,还有三项无关紧要的条件,那就是女方喜欢搬弄口舌是非、心生嫉妒(通常是指对小妾)、患有严重传染病的,只要这7种条件满足一种,男方就可以写下休书和女方解除婚姻关系。
在中国封建社会,定婚须有婚书或私约.婚书或婚约即许婚之书.私约是指明知男方有老,幼,残,养,庶之情,女家却情愿缔结婚姻.男女不经父母之命,自行约婚,这种私约,封建立法是不承认的.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婚约的存在等于婚姻关系的成立.如果终止或解除婚约关系,必须由男方家出具离婚书或休书.悔婚违约,另许另聘,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